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在扩大准入方面,措施提到,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按权限审核民间资本参与情况、确定持股比例。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在强化保障方面,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