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滕州市自然资源局以弹性年期出让方式成功出让4宗工业用地,实现土地基金收入1783万元。
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整宗土地以低于对应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使用年期出让的供应方式,通过设定不同出让年限,降低其初始用地成本,助其“轻装上阵”。
优化价格体系。强化土地资源价值导向,弹性年期地价在原有50年期供地基础上,按不低于弹性年期与法定最高年限比值修正,经市招商引资中心认定后,按年期比例修正系数。
明确投资强度。推行标准地政策,明确亩产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及亩均税收,原则上开发区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50万元每亩,年产值不低于520万元每亩,税收每亩高于30万元,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同步签订标准地投资协议,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激发土地潜力。
持续深化服务。服务主动靠前,强化土地供应与产权登记的衔接,大幅压缩时间成本。将企业从拿地到办证的周期缩短至“零等待”,大幅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整体进度。
弹性年期出让,较好地适配了企业存续周期及土地出让年限,可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动项目尽早落地,有效预防闲置低效用地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