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完成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在“有力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会议提出,坚定履行风险防控首位主责,着力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严守不“爆雷”底线。巩固拓展改革化险成果,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
支持稳定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金融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