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开始收取2017-2018供暖季供暖费,根据滕州市物价局和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滕价发〔2017〕43号文件的通知,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仍为套内建筑面积19元/平方米,居民与非居民供暖天数均为120天。
交费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40-17:00(16:30停止收费,但仍可办理领卡业务),逾期将不再受理,在此提醒广大用热居民尽早交纳热费,以便运行人员能及时开阀。市民可在滕州城区内各工商银行网点、农商银行网点、建设银行网点及滕州市热力公司服务大厅交费(银行网点收费开始日期以各银行营业网点通知为准),开通网上银行的的用户,可以依据网上提示进行交费。
同时10月10日-11月10日,小清河以南区域市热力公司供热范围内的小区,将陆续进入注水试压阶段,各小区试压的具体时间会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也请广大居民及时留意,试压时家中留人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如家中出现漏水等现象,请及时拨打抢修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