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近日发布《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结果公示》,明确支持15个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中央财政专项计划启动以来的第三批评选,标志着城市更新正从试点探索迈向系统推进。
记者梳理发现,15个城市覆盖东中西部地区,兼顾工业老城、滨海都市、历史文化名城等多种类型,这体现出中央财政精准发力的政策安排意图。15个城市分别是晋城、鞍山、长春、无锡、宁波、马鞍山、泉州、烟台、洛阳、荆州、深圳、桂林、贵阳、昆明、银川。
从“试点”迈向“系统推进”
今年以来,城市更新工作系统化加速推进。
1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等举措。
4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26年我国将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抓好城市体检、更新试点,实施一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安全工程。5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透露,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县级市今年要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加快实现住房、小区、街区、城区4个维度体检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国多个省份已陆续发布地方“十五五”规划纲要,划定未来5年城市更新发展目标和实施重点。其他省份对城市更新也作出部署,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落地见效。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城市更新相关专项债券发行接近1200亿元。
自2024年起,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创新方式,分批支持城市实施更新行动。前两批支持城市实践中取得成效也为第三批提供了示范经验,如2025年底,武汉出台《武汉市实施“五改四好”加快推进高质量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强调“小规模、微改造、渐进式、可持续”。2025年首批80个“小而美”片区更新全面启动,同步谋划102个片区,中央财政补助4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34.64亿元。
“比速度”转向“比温度”
5月28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明确提出禁止违背居民意愿进行腾空开发。
根据该条例规定,宁波市和区(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活动,统筹处理保护和更新的关系,合理确定建设密度和强度,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
宁波明确表示,鼓励原住居民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居住生活,以房屋、资金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保护和开发利用。禁止违背原住居民意愿腾空进行开发利用。
今年4月,武汉市出台《关于支持城市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批)》,在盘活存量、复合利用、审批提速等方面推出新招。例如,支持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引导经营主体将已建成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用房、旅馆存量房屋改建用于租赁住房。鼓励“工业上楼”,落实配套费减免,探索公共空间配套服务设施的长期经营,允许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运营公园、青少年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配套设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此外,还将科学利用桥下空间,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合理配置各类设施,实现功能互补与协同,让城市“剩余空间”变为“金角银边”。
与此同时,多地通过立法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市更新”,建立“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制度。《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对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求研究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推动妥善解决。
5月2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聚焦规划、土地、产权、资金、税费、多元参与和审批等方面内容。对于政策措施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金文称,推动江苏省城市更新工作走深走实还存在难点堵点,例如规划适应性不足、灵活土地供应方式约束多、产权归集登记难、审批流程繁琐等。紧扣这些政策堵点,措施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包括优化规划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政策、支持多元参与、优化审批流程7个部分。
此次15个城市入选,是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具体行动。而中央财政资金的精准注入,将带动更多资金参与城市更新,有效扩大内需,同时直接带动建筑、建材、设备制造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