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经验做法清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烟台市、日照市、德州市共20项经验做法纳入清单,总数全国第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201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通知》,将进城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制度覆盖范围。2021年国家试点开展以来,指导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日照、德州等7市纳入试点范围,试点城市总数约占全国1/5。目前,各试点城市均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办法和细则,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缴存补贴、租房便利、就业扶持等多项权益。今年8月,我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灵活缴存业务全面推开。同时,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通气会、“政府开放日”、政策推介会等形式进行专题宣传,截至目前,累计举办宣传活动800余场、接受咨询约11万人次。今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在淄博召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场工作会,推广山东经验。
一系列含金量高、发力点多、针对性强的举措受到灵活就业群体热烈欢迎。今年1-8月,全省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17.1万人,新增缴存额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4%、47.5%;发放公积金贷款2144笔、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7%、35.3%。截至8月末,累计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贷款70.4亿元,支持3.9万户灵活就业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跟进机制、强化政策集成和协调联动,推动试点城市形成更多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指导各市抓好《关于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省落地见效,为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