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370481202400013号)的公告
我局于2024年11月7日依法向山东滕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核发了其位于滕州市荆河街道、洪绪镇的“滕州市振兴南路工程(青啤大道-善南路段)”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70481202400013号)。
因建设单位不再实施该项目,原规划许可所依据的办理要件发生了改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撤回并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编号:用字第370481202400013号)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年9月26日一2025年10月11日。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地址: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1室)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5081019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