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动滕州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现面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收购区域为滕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已建成未销售的商品房房源。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
三、收购主体及价格
1、收购主体:滕州市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收购价格:房地产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应提供合理报价,收购价格由收购主体与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确定。
四、征集要求
1、位置合适。收购房源应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2、面积合适。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面积误差控制在3%以内)。
3、相对集中。收购房源原则上要集中的整栋或整单元作为基本收购单位。
4、手续齐全。项目房源权属清晰,手续齐备,无查封和抵押情况。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五、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可通过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报名。
报名地址:滕州市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滕州市善国北路818号)406办公室 联系人:吴再彬 联系电话:18613652234、0632-5500230
六、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3、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公司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参与征集项目房源明细表、房源户型统计表、房屋价格报表、项目对接人联系表;
6、收购项目权属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消防验收证明、项目房屋产权证或首次登记权属证明;
7、收购项目资产负债及法律关系清晰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滕州市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