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五次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对《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实施细则》《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进行制定前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孙剑,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印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吕卫民,市住建局副局长赵伟及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实施细则》《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汇报了《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实施细则》《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制定前评估报告;与会人员围绕评估报告和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并现场签字确认。
孙剑指出,本次会议讨论的这三个文件,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现依法征收、和谐征收。这是一项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民生工程,也是促进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他要求,在本次会议结束后,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住建局要抓紧时间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出台后要广泛宣传征收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征收程序,做到依法征收、和谐征收。
赵伟表示,在征收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征收法定程序,坚持“一个政策用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算到底”,用征收程序公正保障征收实施公正。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将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政策、补偿标准、工作程序、评估结果、投诉渠道等内容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