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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全国推行为何不具备条件

2013-01-25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在近日举行的某论坛上表示,虽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案,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

  ●新闻背景

  专家建议扩大试点地区

  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上海和重庆两地的试点为房产税扩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要想在短时间内在全国推行房产税,实属难事。

  “可以说,房产税在全国推广的条件目前确实不具备,主要是在四个方面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王珏林指出,首先,在全国大范围推广房产税,需要全面掌握全国大量的基础数据,如存量房数量、增量房数量等,这是房产税在全国推广的必备条件。

  其次,要实行房产税,就要摸清每个人或每个家庭名下房产的数量,而全国房产信息联网问题目前还没有解决。实际上,如果房产税在全国推行,仅仅在几个大城市之间或者是40个大中城市间联网,是不够的。

  再次,我国大、中、小城市的住建委系统的办公管理水平有差异,有的比较规范,有的则需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有的甚至还没有实现电子化办公。要想房产税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就要有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最后,房产税在全国的推广,需要一套全面、成熟、公平、合理且能长久实施的房产税征收方案。但目前,我国还拿不出这样一套方案。

  王珏林建议,在房产税全国推广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扩大试点的方式。“目前来看,除上海和重庆以外,在其它的省市增加房产税的试点,条件并不是那么难。重要的是,要吸取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方案。”王珏林说。

  王珏林还强调,在一切房产税的推进工作之上,最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征收房产税的定位。“征收房产税想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效果,是为了科学地增加一项税种,完善税收体系,还是通过房产税管理房地产市场,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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