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正式实施的《住宅项目规范》,为“好房子”建设划定了更高阶标准框架。
进入下半年,各地紧扣规范要求,陆续出台地方实施版本,推动“好房子”建设进程持续加速。政策配套支持也同步加码,从土地供应到资金保障等多维度,为品质住宅建设注入发展动能。
多地“好房子”标准接力发布
据公众号中山住建8月15日消息,《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建设指引(试行)》已于8月1日正式印发。《指引》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四大原则,围绕“环境宜居、健康舒适、安全优质、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六大维度,创新融合“小区+房子”一体化评价体系,覆盖建筑全生命期,填补行业空白。
8月8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沈阳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并同步出台了《沈阳市鼓励高品质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和《沈阳市高品质住宅提升设计导则(试行)》两项配套文件。
8月1日,多地集中发布相关政策。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好房子”设计技术指引(试行)》,指引基于《住宅项目规范》等国家标准,结合福建省气候、环境与资源条件,聚焦“好房子”项目在住宅建筑与居住环境的功能、性能等方面核心技术要求,设置7个部分推荐指标,并按照住宅设计品质要求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技术内容。
同日,福建省莆田市住建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莆田市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成都市住建局也于当日发布《成都市好住房设计导则(试行)》。
稍早之前,7月30日,四川省遂宁市住建局出台《遂宁市好房子设计导则(试行)》。7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住建局发布《厦门市高品质住宅项目设计评价导则》。7月 21日,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对外发布,为上海“好房子”建设提供了设计标准方面的参考。
各地密集出台的“好房子”建设相关政策,从各个角度对住宅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将有力推动我国住宅建设向更高品质、更绿色、更智慧的方向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居住需求。
结合地方实际精准打磨“好房子”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在落实“好房子”建设规范要求时,并非简单照搬统一标准,而是结合本地气候特征、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地方规范。
例如遂宁,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夏热冬暖、雨热同期,是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其《导则》就建成区住宅和新建区住宅提出海绵指标管控,通过确定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屋顶绿地率的引导性要求,打造会呼吸的住区基底。
厦门气候多雨,且部分区域容易出现内涝情况。基于此,其《导则》对建筑物的防涝设计提出明确且针对性的要求。在住宅建设过程中,加大对排水系统的优化力度,增加排水管道管径,提升排水能力;合理规划小区地形,配套有效的雨水收集与排放设施,降低内涝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保障居住安全。
中山市结合岭南气候特点,在《指引》中创新提出“骑楼+风雨连廊”无雨归家系统和“地下空间+架空层”系统,共享公共空间。小区景观优先选用本土植物,融合岭南园林特色,打造“山-水-园”现代生态花园。建筑风貌需与历史城区协调,鼓励采用具有岭南建筑特征且符合现代美学的建筑外观设计。
沈阳地处北方严寒地区,《方案》紧密结合沈阳市严寒地区气候特征,着重在节能、保温与适寒性能方面构建特色化技术标准体系。如在建筑保温材料的选用上,倾向于保温性能卓越、耐久性强的材料,确保居民在寒冬也能享受温暖。
上海聚焦于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的智能化系统设计与设备选型。要求兼顾功能实用性、技术先进性、设备标准化、网络开放性、系统可靠性及可扩性,以契合智能家居的应用需求。
成都也同样提到,小区宜配置智慧物业服务管理平台,户内宜设置全屋智能系统,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生活体验。
整体来看,这种“国家框架 + 地方细化”的“好房子”规范制定方式,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资源不匹配,精准解决当地居民的居住痛点,让“好房子”能真正扎根地方需求。
此外,部分城市还通过金融、土地等政策手段支持“好房子”建设。
如莆田强调,在“好房子”项目政府采购、规划用地、信贷融资、住房公积金、税费优惠、信用评价、审批许可等方面提供支持。同时,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好房子”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
沈阳明确,高品质住宅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含定金)为成交价50%,自成交日起1个月内缴纳,余款1年内付清。对于已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且承诺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高品质住宅项目,未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前,可将土地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竞买保证金增加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