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的通知
一、签订范围
2023年第二、三、四季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合格的家庭
二、签订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4月22日:1-20号家庭
4月23日:21-40号家庭
4月24日:41-60号家庭
4月25日:61-80号家庭
4月26日:81-97号家庭
三、携带要件
1、主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到A4纸上);
2、所租住房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到A4纸上);
3、所租住房产权手续(①已确权的提供产权证原件;②已购商品房未确权的提供购房合同③回迁房提供回迁协议原件④未确权的自建民房当地居委会出证明<证明写清租房地址,所租房屋归谁所有,房屋未确权原因等。申请时此证明已提交的、本次无须再开具。>⑤单位公房或单位小产权房由分房单位出具分配情况证明;⑥房屋抵押的需提供不动产出具的抵押证明);
4、以主要申请人的姓名开户的滕州市建设银行储蓄卡,需把储蓄卡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四、办理地点
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塔寺北路769号、市政府东邻)住房保障窗口(三楼H324窗口)电话:5572647、5566385。
五、注意事项
1、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协议需主要申请人及所租住房屋产权人亲自办理;
2、所租住房产权人去世的,可由其配偶<提供关系证明>代为办理;非房屋产权人配偶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办理人继承该房屋证明手续。
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