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竣工工程未接收入馆档案追缴工作,加快推进“智慧住建”信息化建设,实现工程档案“应收全收”目标,市住建局在全市开展竣工工程档案专项追缴工作。
据了解,追缴范围是我市辖区内,从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已经竣工,未向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追缴计划主动向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城建档案馆上报档案移交方案和承诺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建设单位主动向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城建档案馆上报档案移交方案和承诺,但未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档案移交齐全的工程建设项目,分批进入行政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