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结合滕州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房屋征收程序,7月9日,市征收办对滕西中学区域公示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划总平面图、单体套型图。
此次房屋征收范围东起振兴路,西至铁路货场,北至解放西路(实际征收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涉及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约220户,征收房屋面积约10万㎡,占地面积约300亩。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滕西中学大班额问题和振兴路的拓宽贯通,为进一步加快西部城区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