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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棚改任务公布:全市16520套,滕州3乡镇允许棚改

2019-04-30 | 滕州信息港

        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山东今年的棚改任务日前已分配到各市。枣庄今年将开工棚改房16520套,基本建成棚改房0套,发放租赁补贴717套。

  今年,棚改项目的认定也更加规范严格。2018年12月10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四厅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2017年版《认定办法》废止。

  新《认定办法》强调,要严格把握好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以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为改造重点,规范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新《认定办法》里,城镇棚户区的概念被界定为:

  其中,棚改范围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对乡镇,仅限于全国重点镇的镇政府驻地区域可以搞棚改,一般建制镇不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04]107号),枣庄有全国重点镇12个,分别是市中区税郭镇,薛城区邹坞镇、陶庄镇,峄城区古邵镇、榴园镇,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山亭区桑村镇、城头镇、北庄镇,滕州市滨湖镇、级索镇、西岗镇。

  新《认定办法》强调,严禁8种情况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校舍改造、养老院改造、厂房改造、工矿企业和商业设施等非住宅搬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置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目前,这些棚改任务目前已经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项目清单各市正在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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