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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背后的套路需注意 房产证也收税?

2016-07-30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预计将在今年年底之前正式落实,按照国土部工作安排,年底前将力争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同时昨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的相关政策。通知中规定,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包括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等六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意味着以后买房买地想要得到房产证及不动产登记证又得多花一笔缴纳费了!预计民间又会出现一大批反对的声音!

  通知规定了六种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另外,也划分了八种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况: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3.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4.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5.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6.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7.小微企业(含个体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这些不动产的登记费收入,将分别全额上缴中央国库与地方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违规多征、减免或缓征收费的,将依照相关法律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可以说在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后,绝大多数人新购置房地产或农用地都将多缴纳一笔登记费,那么这又会带来哪些后果呢?

  1.由于登记制度,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查到名人、富人及官员的房产持有交易状况,有利于反腐廉政工作。预计在制度执行前夕,一部分官员会出现一波房产抛售狂潮。

  2.不动产统一登记为下一步全面征收房产税铺路,又会是地方政府的新财源,信息的透明也会对炒房者将会有一定的打击。当然,房产税的征收起点是从第二套住房开始,相对来说减小了一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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