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第二锻压机床厂区域被征收居民:
目前,该安置区1#、2#、3#、4#楼已具备回迁上房条件,经研究,现决定组织选择以上回迁安置房屋的被征收居民回迁上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迁上房时间:2026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
二、回迁上房地点:滕州市奥体中心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北馆
三、回迁注意事项:选择1#-4#楼回迁安置的被征收居民务必于2026年10月18日下午5:30前,持被征收人身份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验收号、结算号、选房确认单原件等合法手续,到指定地点办理回迁上房结算手续。被征收人不能到场的,需持委托书、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验收号、结算号、选房确认单、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
未按时办理结算上房手续者,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停发顺延临时安置补助费,一切后果由被征收居民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滕州市第二锻压机床厂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