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么费心,我家孩子今年上学就耽误了!”近日,市民王女士拿着刚刚办好的房屋租赁证,激动地向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事情的起因是孩子的入学报名,眼看入学报名截止日期越来越近,王女士却卡在了房屋租赁证这一关键环节。按照以往的办理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但王女士租住的是回迁安置房,房东手中只有回迁协议,迟迟未能办理房产证。该中心交易服务科负责人见状,立即上前安抚王女士的情绪,并将她请到了办公室详细了解情况。

该中心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牵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提出了“凭备案合同办理租赁证”的创新方案。当天下午,中心交易服务科就联合中心信息数据科、中心租赁科召开了紧急专题会议。会上,大家逐条学习了国务院最新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的相关文件精神,一致认为回迁协议作为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应当可以作为办理租赁证的依据。中心信息数据科的工作人员立即行动起来,连夜与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业务需求和群众的迫切情况。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仅用了三天时间就完成了系统功能的开发和测试,成功新增了"回迁协议"办理选项。
系统升级完成的当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知了王女士。当她拿着回迁协议来到服务窗口,看着工作人员顺利地在系统中录入信息、打印出崭新的房屋租赁证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她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说着“谢谢”。
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他们没有被条条框框束缚住手脚,而是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通过一个案例推动一项政策,通过一次创新解决一类问题。下一步,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打破信息壁垒,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在房地产领域遇到的各种难题,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舒心、更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