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资格联合审核完毕,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申购条件者请予举报,举报电话:市民政局5600229(负责收入、资产及车辆审核),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5566385、5572647(负责家庭成员户籍及住房情况审核)。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复核后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家庭即具备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核合格名单202509121757516928743105.xlsx
附件2、资格审核不合格名单202509121758252075634981.xlsx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