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严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按照《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依据《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 年)》,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科学、有序、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源头管控、高标准建设,指导各区(市)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等各类城建项目。2025年全市计划新增海绵城市4平方公里,已开工海绵城市面积2.78平方公里,新增海绵城市面积2.87平方公里。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111.59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3%,提前完成“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分期目标。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市韧性,力争到2035年,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 8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生态宜居海绵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