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审核公示合格的申购家庭:
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滕阳花园、安康花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通知》(滕政办发〔2024〕18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滕阳花园、安康花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售家庭
经审核公示合格的滕阳花园、安康花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共计169户(详见附件1)。
二、配售房源
根据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公示情况,配售房源采取立体切割的方式进行选房。本次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共计208套,其中滕阳花园小区198套,安康花园二期10套(详见附件2)。
三、配售方式及程序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领取选房通知单。
配售家庭的申购对象或配偶于2025年4月9日至4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大厅(善国南路80号、交通局南邻,联系电话:0632-5566385)领取《摇号选房通知单》。
(二)现场摇号选房。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现场摇号选房采取“两轮抓阄、依序选房”的办法,即抽取抓阄顺序号、抽取选房顺序号和依序选房。具体程序如下:
1.入场审核。配售家庭的申购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摇号选房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滕州市奥体中心篮球馆(奥体中心东南门)参加摇号选房,每户只限1人进场。如配售家庭的申购对象不能到场,可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办理,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购对象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摇号选房通知单》进行办理。
2.抽取抓阄顺序号。抓阄顺序号个数以领取《摇号选房通知单》的户数为准。配售家庭的申购对象或代办人(以下简称:选房人)按入场顺序依次抽取抓阄顺序号(随机抓取乒乓球的方式)并对号入座。如未能全部到场,出现的空号为废号。
3.选取监督员。公证人员随机从选房人中选出两名监督员,监督摇号选房全过程。
4.抽取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个数以实际到场户数为准。按照抓阄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选房人依次上台自行抽取选房顺序号(随机抓取乒乓球的方式),现场公布并领取选房顺序号。
5.依序选房。按照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选房人依次上台在房屋平面分布图上自行选取1套经济适用住房,且只有1次选房机会。选房结果由公证人员现场确认后公布,一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超过时限(5分钟)或故意推迟不选房的,其选房顺序编排到最后一名选房人之后。选房人选房后,选房确认组与其签订《核准通知书》。现场选房后又放弃的,当场签订《放弃确认书》。
本次活动由市纪委监委负责执纪监督,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全程公证。
(三)结果公示。
摇号选房结果在滕州日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购房手续。
经公示合格选房家庭的申购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核准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滕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大厅(善国南路80号、交通局南邻,联系电话:0632-5562988)办理购房手续并缴纳相关款项。
四、配售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售资格。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摇号选房通知单》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摇号选房的;
(三)主持人连唱三遍抓阄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和姓名后,选房人不上台抽取选房顺序号(选房)或不在现场的;
(四)当场放弃选房的;
(五)签订《核准通知书》后又放弃所选经济适用住房的;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并缴纳相关款项的。
五、本通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经济适用房合格名单169户202504081525200854169273.xls
附件2:配售房源信息表202504081526019136758240.xlsx
滕州市滕阳花园、安康花园二期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专班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