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房地产开发公司:
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滕州市集中供热管理实施办法》、《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既有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申报供热事项的通知》(滕住建发〔2018〕17号)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用热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工作日内)
1.新建小区、非居民用户及老旧小区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受理用热申请业务,逾期将不予受理。
2.居民个人及个体商户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受理用热申请业务,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需携带资料
用户办理用热申请时,需携带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三、业务办理地点
滕州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东二楼)。
联系电话:0632-5691711
滕州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