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和“好房子”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焕新安居”1+5系列惠民政策(即1个住房套数核减机制+5项公积金提取新政),通过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扩大还贷代际提取、取消商贷提取间隔等系统制度创新,全面释放公积金住房保障效能,满足缴存人改善性住房需求,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枣庄经验,为全省公积金赋能住房消费、保障居民安居提供了实践样板。
一、创新“三重叠加”核减机制,精准降低贷款门槛
针对缴存家庭改善性换房需求长期受制于政策约束,以住房套数认定为突破口,创新推出“三重核减”机制,分类对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缴存人家庭,再次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通过“核减住房套数”享受首套房利率的优惠政策。
(一)多子女家庭核减。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核减1套现有住房套数,三孩家庭核减2套现有住房套数。
(二)购买高品质住宅核减。对新购买的住房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高品质住宅项目,予以核减1套现有住房套数。
(三)购买现房现售项目核减。对新购买的住房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现房现售项目,予以核减1套现有住房套数。同时,多子女家庭核减可与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销售项目核减叠加计算,核减后在购房所在区(市)无房或仅有1套住房,按首套房利率执行。该机制大幅降低了居民置换住房的利息成本。截至2026年8月底,全市享受贷款核减政策家庭207户、发放贷款1.29亿元,支持购房面积2.87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2.23亿元,为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二、推出“五项提取”配套新政,有效减轻购房负担
围绕居民多元化住房消费场景需求,配套出台五项提取新政,与贷款套数核减政策协同发力。
(一)扩大还贷代际提取范围,支持家庭互助还贷。缴存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限制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子女、本人及配偶父母购买的自住房贷款本息,实现“一人买房,全家帮还”。
(二)取消商贷提取间隔1年限制,资金使用更加灵活。缴存人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取间隔时间12个月以上的限制,缴存人可根据自身还款节奏按月或按年灵活提取。
(三)支持契税缴纳提取,拓展住房消费范围。缴存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限制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子女、父母购买自住房缴纳的契税。
(四)新增电梯改造提取,拓宽资金使用场景。缴存人家庭及其父母、子女符合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条件,且缴存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限制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力推动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
(五)简化继承提取流程,免公证划转更便捷。已故缴存人直系亲属可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划转至其银行卡,节省了时间又免去了公证费用。
五项提取新政精准对接日常还贷、购房缴税、住房改造、身后资产处置等住房消费环节,让住房公积金惠民温度更可感、更可及,2026年以来,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新提取政策业务578件,提取资金超6705.34万元。
三、构建“四个链条”防控体系,严守资金安全底线
公积金政策放宽、使用场景扩容同步带来业务风险点增多等挑战,只有织密全流程风控网络,才能在释放消费活力的同时筑牢资金安全屏障。
(一)严格资格前置审查。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共享平台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等,交叉核验公积金业务申请人房产、征信等信息,确保政策精准惠及有真实需求的家庭。
(二)完善全流程业务稽核机制。健全业务审查、资金管控、常态化稽核制度,对资金存放、系统维护等领域开展全流程动态监测预警,实现每笔业务全程可追溯、可管控。
(三)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针对虚假诈骗宣传,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一经查实,立即追回资金、限制业务办理、记入失信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形成有效震慑。
(四)打造立体化风险防控格局。建立内部自查与外部部门联合监管、线上大数据筛查与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立体化防控体系,联动住建、不动产等部门共享数据,实现公积金资金闭环管理、全程可控。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提取公积金25.85亿元、发放贷款12.81亿元,为缴存人结记年度利息3.2亿元。
四、创新“AI+政务”宣传路径,保障政策快速落地
突破传统宣传模式,全力构建线上数智服务与线下全域宣讲相结合的传播体系,打通政策传达“堵点”、消除群众认知“盲区”。
(一)AI数字人赋能政务服务。依托微信公众号,创新运用AI数字人技术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将专业政策条款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视听内容。“枣小金”数字人客服支持全天候智能交互服务,精准解答高频问题,大幅提升政策传播的穿透力与覆盖面。
(二)开展“十进”线下宣传活动。印制公积金政策宣传折页,深入社区、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精准宣传,把惠民政策送到群众“家门口”。联合各业务受委托银行、外卖骑手站点设立政策宣传区域,针对新开楼盘项目销售人员开展培训,使销售人员既当政策讲解员,又当业务引导员。
(三)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建立宣传效果动态评估机制,持续优化宣传方式,变更宣传重点。线下设置咨询导办台,实现群众办事快捷方便。2026年以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近百场,有效消除了群众与政策之间的信息差,政策认知度、好评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