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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风险提示

2026-05-22 | 市住建局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等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近期排查发现,以下10家机构在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手续。为保障市民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现予以公示。

  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统计时间:2026年5月20日

  提醒广大市民:

  一、通过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存在较大风险。请慎重选择经纪机构,避免交易产生风险,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二、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前,可登录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zfhcxjsj/gzdt/),查询机构备案及信用评价信息,优先选取已备案、信用等级良好、服务规范的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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