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六合社区B区(桃李园)上房居民:
滕州市六合社区B区(桃李园)10#、11#、12#、13#、14#、15#已具备回迁上房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回迁上房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迁上房时间:2026年5月20日-23日
二、回迁上房地点:东沙河街道六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六合社区A区东南角营业房)
注意事项:请上房居民务必按照通知时间,持被搬迁人身份证、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验收号、结算号、选房确认单原件等合法手续,到指定地点办理上房手续。未按时办理结算上房者,自下发通知之日,停发延期临时安置补助费,一切后果由被搬迁居民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滕州市东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