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子女与父母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子女或父母购买自住住房,购房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其父母或子女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购房所在地应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拨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否则不能办理提取。
2、用于缴纳住房契税
子女或父母购买自住住房缴纳契税,缴纳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足以支付契税款的,其父母或子女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款。
3、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子女或父母在本市购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不足以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其父母或子女可以自愿申请作为该笔贷款共同还款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贷款本息,或用于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或结清贷款本息。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记录。
4、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子女或父母购买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实施前(2026年3月20日)偿还的贷款本息,不能申请代际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