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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滕州楼市报告:地价房价上涨 预售供不应求

2018-07-05 | 滕州房产网

2018年上半年,滕州楼市热度不减,房地产开发增速加快,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量稳步增加,房价持续上涨且涨幅有所扩大,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滕州楼市住宅类商品房预售供应量相较需求量明显不足,“供不应求”成楼市主要问题。二手房市场依然火热,挂牌价节节攀升。土地市场,仅5月低一波地 王频出的抢地大戏上演,其余地块出让均转移到木石、西岗等乡镇区域,对市区房地产影响较小。

转眼进入下半年,根据各楼盘现阶段建设进度,将有近10个项目有加推产品或新盘入市,或将改善当前供需状况,为购房者购房带来更多选择,房价上涨也或将更加温和。

房价篇

住宅市场供不应求 房价持续数年上涨

据滕州房产网二手房挂牌均价数据显示,2018年1-6月滕州二手房挂牌均价分别为:6061元/㎡,6068元/㎡,6234元/㎡,6487元/㎡,6708元/㎡,6801元/㎡,房价一直呈稳步上升走势,6个月房价上涨740元/㎡,涨幅为12.21%,同比去年6月底的5104元/㎡上涨了33.24%。

截止6月底,滕州各区域二手房挂牌均价如下:市中心6763元/㎡,城东7582元/㎡,城西6292元/㎡,城南6424元/㎡,城北7002元/㎡。 


从滕州近三年多的房价走势可以看出,滕州房价保持持续上涨趋势,当前楼市又是供不应求的市场状况,短期内房价难见下行迹象,随着下半年入市量的增加,房价涨幅将放缓或趋稳。

预售篇

预售批示放缓 市场供不应求

据滕州房产网数据中心监控统计,2018年上半年,滕州市累计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个,预售总套数4480套,预售总建筑面积约38.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类预售1910套,预售总建筑面积约18.32万平方米。非住宅类预售2570套,预售总建筑面积约20.1万平方米。数据以官网为准。


土地篇

土地市场冷热不均 市区地块量跌价涨

  据滕州房产网土地信息监控中心统计,2018年上半年,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累计出让成交商业、居住用地地使用权15宗,累计成功出让土地面积约56.75万平方米,总成交价15.03亿元。其中上半年地 王为高铁新区于岗路东侧、北辛路北侧地块(地块编号(TZ2018-5-1、TZ2018-5-2)地块总成交价高达7.021亿元!(以官方数据为准,如有纰漏请联系我们。)


城建篇

八字思路指引方向 城市建设更加美好

  滕州市推出2018年城市建设规划,“东拓、西提、北延、南融”的八字方针直中命脉,城市建设大踏步前进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推进下,棚户区改造工程大刀阔斧赶进度,各类城市配套建设稳步推进,民生工程提上议程,美化市容环境,提升人民居住品质,值得每个滕州人民骄傲。

  按照“东拓、西提、北延、南融”的思路,在东部,抓好以荆泉路为主轴的景观带规划设计,着力打造东部商住综合区;在西部,抓好以振兴路为主轴的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全面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和业态布局,打造西部商贸物流区;在北部,抓住京台高速滕州北出口北移的机遇,加快打通陶山路,将城市建设框架扩展到红荷路两侧,抓好红荷路两侧建筑风貌规划,打造独具特色的政务服务中心区;在南部,抓住省道345改造以及滕州至新城BRT规划建设机遇,优化开发区设施配套,促进开发区与城区产城互动、融合发展。

 下图为截止6月各街道棚改进度统计。



规划篇

住宅学校商业配套 城建规划合理统筹


政策篇

  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

  1月16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2018年全省将着力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

住建部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五月下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稳预期的目标任务,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滕州二手房中介市场调整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通知下发

  在滕州市场上,有一部分房屋中介门店没有到房管部门备案。其中的很多房屋中介,因为宰客、吃回扣、服务态度差等原因,屡屡被市民投诉。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仅要向当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在工商部门备案,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还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到房管部门备案,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以及聘用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经过主管部门审核的房产中介,中介行为更规范,促成的二手房买卖更有保障。

山东发布租房合同标准: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租金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工商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租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房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住房租赁企业提供服务成交等租赁方式。《示范文本》中指出,“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对方提供本人(企业)信用记录信息的,对方应积极配合予以提供”。通过本人(企业)信用记录信息的披露,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作参考,有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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