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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贺庄赵楼区域范围内建设的通告

2026-09-15 | 中国滕州网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冻结滕州市贺庄赵楼区域范围内建设的通告

  滕政通字〔2026〕7号

  为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整体服务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结合滕州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对贺庄赵楼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及项目建设等进行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东起龙泉路及市妇幼保健院西墙,西至文昌路;南起规划建设善文街、滕州市龙泉街道实验小学及金色家园北墙,北至赵楼街及夏庄街(具体冻结范围以现场划定的红线为准)。

  二、冻结时限

  从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7年9月14日止。

  三、冻结内容

  (一)新建、翻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筑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的产权确认、产权调换、买卖、抵押、析产、赠与、租赁、危旧房屋鉴定和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四)进行各类形式的房屋装饰、装修;

  (五)抢栽抢种果树、花木、苗木等地上附着物;

  (六)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其他相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自然资源、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税务、民政、文旅、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停止新办冻结范围内的一切手续。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泉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冻结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格监管冻结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行为;对2017年4月1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严禁中心城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通告》(滕政通字〔2017〕6号)后或冻结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建设的各类建筑,由各责任单位或村(居)民按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对冻结范围内凡不服从管理进行违法建设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凡不听劝阻,影响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冻结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冻结范围内的改造建设工作。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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